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制定了《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境内发行人操作指引》和《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同业存单境外发行人操作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指引,自贸区同业存单单笔最低认购额度应不低于1000万元;境内/境外发行人可在备案额度内确定每期同业存单发行金额,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自贸区同业存单是指以自由贸易账户为依托,面向金融机构投资者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一种货币市场工具。当前,推出自贸区同业存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而自贸区同业存单市场的快速发展也将为推出面向企业和个人的自贸区大额存单奠定坚实基础。
自贸区同业存单的推出,对于上海自贸区金融市场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利率定价机制,为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积累宝贵经验;二是创设主动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手段,拓展区内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完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货币市场功能;三是对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具有积极意义;四是吸引全球金融机构参与自贸区金融活动,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开放,提高市场活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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